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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贯彻落实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试点工作

来源: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作者:党政办 陈云霞 2020-04-03 15:47

    为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切实保证用量,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7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30号)的文件精神和湘潭市、湘乡市医保局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召开了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组,制定了医院关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让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惠及更多群众。

    目前,医院执行的首批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共为8个品种,主要为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及哮喘病等疾病的常用药,据测算,这8种国家带量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9%,使“慢病”患者能够长期吃得起药。
 
    我院2020年一季度已超额完成了国家带量采购药品的任务,按照临床使用量统计,一季度共为患者节省药品费用约330万元,这是自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的第二次药价改革。带量采购通过以量换价的形式,大大降低了采购药品的价格,极大降低了群众使用相关药品的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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