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逛袁家岭书店,购回书四本,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张爱玲的《小团圆》、冯唐的《活着活着就老了》、飘沙的《轮回》,加上在当当网上买的Rachel joyce的《一个人的朝圣》、Tasha Tudor的《塔莎的世界》、Frances Mayes的《托斯卡纳艳阳下》、余华的《第七天》、张小娴的《谢谢你离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富有起来,那种有书可读的喜悦,估计就是孔子说的“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当然,书要读,肉也还是要吃的,物质是精神的基石,精神是物质的引领,缺一不可。
想想自己对书的喜爱,应该是源于小时候家庭的影响。祖父几箱子的线装中医书构筑起了我最初对书的渴望和由书而带来的对未知世界的梦想。祖父年老的时候在给人开处方时,握钢笔的手要来回在空中摇动画圈多次之后才落笔写下一个药名的情景至今难以忘怀,书箱里樟脑丸的刺鼻气味好像仍然萦绕在鼻尖。可惜,祖父去世后,那些书都分给了我的几个弟弟,现在是否还保存完好就不得而知了。那时候书是很珍贵的,来源也少,要得到一本书很不容易,能够找到的是小人书。喧闹的街面上,戴着老花镜的老者支起一个木架子,整齐排列着花花绿绿的小人书,记得好像是一毛钱看一本。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要问父母要一毛钱都要在心里酝酿好久才能鼓起勇气开口,所以用一毛钱去看一本小人书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但凡有了钱就会飞奔到书摊,精心挑选一本,在小凳子上坐下来看,那一刻,身边喧闹的世界不复存在,所有的声音像一条河从我耳边流过了,而我留在了原处。
小人书虽好,但毕竟篇幅有限,文字含量太少,我渴望得到一本真正的书。父亲也是学中医的,中医书对我来说太深奥,也很无聊,幸好父亲也喜欢看书,所以家里还是有几本书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古文观止》和一本《宋词鉴赏》,虽然那时我还没有达到完全看懂古文的程度,但我丰富的想象力发挥了作用,对于其中的优美词句已经能在脑海中形成相应的意境,即使是囫囵吞枣的阅读,也收获了美感和心灵的润泽。尤其喜欢宋词,“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淡淡的惆怅一下子就击中了敏感的少女心。那时,基本上把经典的宋词都背熟了,无人可说,却在心里构筑起了万千风情,旖旎意境,至今难忘。父亲的一个年轻同事,长得漂亮,头发总是高高的绾成一个髻,露出光洁的前额。我喜欢到她宿舍去玩,她的书桌上有为数不多的几本书,其中就有《红楼梦》和《三国演义》。《红楼梦》复杂的人物关系把我弄得晕头转向,而鸿篇巨制的《三国》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古潭,一头栽进去就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了。这两本书的好是后来长大以后重读才体会到的。
八十年代末,琼瑶、亦舒的言情书开始流行,三毛的旅游散记、席慕容的诗和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各领春秋。那是一个生长青春、梦想的年代,也是一个充满怀疑、反叛和挫折的年代,沉浸在爱情和诗歌里的柔情、伤感,游弋在万水千山中的浪漫和惊喜,遥想武侠世界里的豪情和空灵,到处是做梦一样的女生和血脉喷张的男生。手拿吉他,坐在树荫下细细弹拨,仿佛自己就是琼瑶书中的女主角,期望着那个我喜欢的男生正好从那里经过;而男生们显然浑身都洋溢着青春的荷尔蒙气息,希望随时来一场英雄救美,期盼着自己心仪的女生遭人拦截,自己能从天而降赢得美人心。对于这些书,我最偏爱的还是三毛。清新的文笔,轻松的叙述,新奇的故事,没法不沉浸其中。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全新的生活,遇到一个正合适的人,梦里花落,感受撒哈拉沙漠的炙热,这样的生活场景对年轻的心有着致命的诱惑。一个人出发,去到任何一个想去的地方,时时在路上,只要迈步向前。虽然我至今没有成行,但并不影响我在书本的王国里驰骋,即使我的脚步圄于熟悉的大地上,而我的思想随时可以上路,去看最美的风景。
我看书最疯狂的时候是刚工作时。没有很多的钱去买书,我在图书馆办了一个借书证,终于可以享受精神的盛宴。《茶花女》、《约翰 克里斯托弗》、《基督山伯爵》、《战争与和平》、《汤姆叔叔的小屋》、《瓦尔登湖》......,除了上班,其余时间基本上都是用来看书了。有机会接触世界名著,倍感珍惜。对借到的书总是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看完,因此一连看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甚至一天的时候也是有的。这对我的眼睛是一种严重的摧残,近视度数迅速加深,多年之后不得不去做了手术,因为看不见,又不喜戴眼镜,经常被人斥为傲慢。自谦的说,傲慢是万万不敢的,只是性格上比较疏淡而已,不喜迎合别人,宁愿冒着经常被人误解的风险。名著带给人的力量是不一样的。那时候年轻,文学功底并不深厚,思想还不成熟,大部分时候看的都是书的情节和故事本身,包括文字的修辞方式、语句的优美程度,精神层面还不能达到与作者深层次的沟通和交流,但这并不影响我。我像久旱逢甘霖的小草,不知餍足的饱尝著书的露珠,好像每一天都在茁壮成长。到底看了哪些名著,已经不能一一列举了,但这个时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以后的生活,对丰沛精神的追求,面对现实的不肯妥协,执拗顽强的坚守着内心柔软、敏感、明净的一小块领地。
写到这里想起读研时曾经写过的一篇小文。学习邀请一位香港大学的教授来校讲课,满头华发,目光却如孩童般清澈,他的讲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一个人保持对新鲜事物永恒的好奇,保留对真理和良知的感悟,保留孩童般的天真和纯净,即使他已经白发苍苍,依然充满吸引和感动人的力量。”
那时还没有读过叶芝的《When you are old》。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这首诗有直抵内心的力量。我写的那句话好像和这些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衰老随时而至,大多数人都是身边的匆匆过客,只是,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吧,不在意你的疲惫,虚弱、容忍你的任性和孤僻,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对真善美的坚守。
现在,我已经不追求只看名著了。在选书的时候倾向于随性。大家的,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古文的,现代的,只要觉得合适,就买了。有钱买书的感觉真是好,让我内心有满足感和富足感。在每一本书上都写上名字和日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仿佛宣布了对这本书的所I有权,不仅是书本身,更是对书中的人物、思想、观点拥有了解释权。写上了名字的书就成了私有物品,轻易不外借。对于曾经借出去了而又再也不会归还的书,我都一一记得书名,犹自在心里耿耿于怀。所幸现在购书方便,实在无法放弃的,就重新再买。
平淡的日子,有一本好书陪伴,就像是有一个多年的老朋友,不需要说话就知彼此心意。在不想说话的时候我们需要说话,想说话的时候却又无话可说,现实喧嚣,人心浮躁,我们不仅要找到和人相处的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找到和自己相处的方式。一个人的朝圣,是孤独的,静默的,需要坚忍和勇气,即使有千万种声音都反对你,但只要我听从了内心真实的声音,那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