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鉴定人必须持有如下资料参加鉴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
3、近期免冠两寸相片2张。
4、相关病历资料(住院病历中入出院记录、影像资料 原件及报告单、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及报告单等)
5、未成年人申请鉴定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二、残疾鉴定工作流程
1、接待分检:由残疾鉴定办公室负责分流指引。
2、初检初审:由相关鉴定人员负责。
3、门诊三楼收费室缴费。
4、残疾鉴定办公室登记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贰张。
5、鉴定:由相关鉴定人员书写鉴定结论。
6、医院残疾鉴定办公室盖章、领取评残公示表。
7、将评残公示表交当地 ▁▁ 村(社区)委员会公示。
8、公示期满去湘乡市残联交残疾评定表并审核、发证。
三、残疾鉴定时间:每周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