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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宣传资料

来源:未知 作者:市二医院 2013-03-08 11:21

    
    一、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意义
    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联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服务人口众多,优先建设发展和改革县级医院不仅有利于解决县域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也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缓解城市大医院的压力,同时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经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是“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依据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文件有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104号文件)和省物价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价医〔2012〕138号文件。
    三、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任务有: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监管机制。
    当前的主要工作是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行总量控制、调整结构,实行“两降-升-增”。两降即降低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医院全部药品除中药饮片外按省网招标采购价零差率销售以实现降价,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其中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施检查费降幅不低于10%);一升即提高医疗服务技术价格(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中医诊疗费、床位费价格适当提高,具体标准以湘潭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一增即增加财政投入。
    实行改革后群众就医费用总体有所下降
    根据《湘乡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由提高服务技术价格和增加财政补偿弥补90%,医院自行消化10%,群众就医费用总体下降约10%,具体到不同患者,其医药费用有降也可能有升,其中总费用中药占比高的下降幅度大一些,药占比低的下降幅度小一些,少数病种患者医药费用甚至可能有所上升。
    改革支付方式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同步调整补偿方案,并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确保总的报销比例不降低。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
    湘乡是全国311个试点县、湖南省8个试点县市之一。湘乡市人民医院、湘乡市二人民医院、湘乡市中医医院、湘乡市妇幼保健院4家县级公立医院列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公立医院改革的时间
    从2013年3月10日起启动试点工作。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56771422
    市医改办:56781709
    市卫生局:56771345
    市物价局:56776774
 


(责任编辑:市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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